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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8期 • 2014.03.20發行
ISSN 2077-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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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服務

有眷宿舍分配系統2.0

作者:鄒嘉明幹事 / 臺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程式設計組

保管組「編制內教職員有眷宿舍分配系統」上線至今已經將近十年,一些功能已不敷使用。為求專業分工及安全性,將由計資中心予以重寫,近期內將重新推出供同仁申請使用。

前言
新版的有眷宿舍分配系統2.0是採用Flex進行開發,用了很多的對話視窗來協助使用者完成申請,且加入了大量的檢查機制來引導使用者進行設定,就使用者的使用上將更加的友善。


如何申請有眷宿舍
一、 填寫申請單
填寫申請單時,如欲合併配偶之點數(雙方必須同時在校專任服務累計二年以上,才可以合併計點), 其配偶必須先送出合併至配偶點數之申請。


 

二、 選擇宿舍志願登記
如欲進行一般宿舍志願登記

Step 1. 選擇一般宿舍志願登記

Step 2. 點擊 會出現如下的對話視窗供選擇

Step 3. 點擊 會跳回前一個對話視窗如下

Step 4. 點擊可再新增一般宿舍

Step 5. 點擊會跳出一個對話視窗如下

Step 6. 點擊即完成一般宿舍申請(系統會自動關掉所有對話視窗,並跳回主視窗)


 

如欲進行學人宿舍志願登記
Step 1. 選擇學人宿舍志願登記

Step 2. 點擊會出現如下的對話視窗供選擇

Step 3. 點擊會跳回前一個對話視窗如下

Step 4. 點擊可再新增學人宿舍

Step 5. 點擊會跳出一個對話視窗如下

Step 6. 點擊即完成學人宿舍申請(系統會自動關掉所有對話視窗,並跳回主視窗)

 

總結
依據本校教職員宿舍分配及管理辦法及貸款興建教職員宿舍分配及管理辦法,凡有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身心障礙賴其扶養之已成年子女隨居任所者,得申請借用一般宿舍,無上述眷屬隨居任所者,於本校任職滿1年後,得借用之。專任教師如具有博士學位者,得同時申請借用學人宿舍。

目前服務對象為本校編制內職員(不包含曾獲政府負擔補貼利息之輔助、補助購置住宅貸款者)。歡迎多加利用,但若有使用上或規則上的問題,可洽詢承辦人。

保管組承辦人員:游惟智33663428
系統開發-計中:鄒嘉明33663366 #5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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