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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帳系統之學位考試審查費改版
你的口試委員論文審查費及交通費報對了嗎?還不快來看到底改了些什麼地方。
報帳系統於109年10月23號改版,主要是依據109年9月30日通過的『國立臺灣大學碩、博士生學位考試審查費、論文指導費、校外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去做修改,修改部分如下。
學位考試審查費
在這次改版中學位考試審查費改為考試委員不分校內外,碩士班一律一千,博士班一律二千。
碩士班 |
博士班 |
1,000元 |
2,000元 |
學位考試交通費
交通費的部分有調整部分如底下紅色字體。
縣市名稱 |
金額 |
縣市名稱 |
金額 |
基隆市 |
400元 |
嘉義縣、市 |
2,500元 |
臺北市、新北市 |
400元 |
臺南市 |
3,000元 |
桃園市 |
500元 |
高雄市 |
3,300元 |
新竹縣、市 |
700元 |
屏東縣 |
3,600元 |
苗栗縣 |
900元 |
臺東縣 |
4,700元 |
臺中市 |
1,700元 |
花蓮縣 |
3,400元 |
彰化縣 |
2,000元 |
宜蘭縣 |
700元 |
南投縣 |
2,000元 |
澎湖縣 |
4,300元 |
雲林縣 |
2,500元 |
金門縣 |
4,600元 |
考試委員資格選項
由於學界不斷爆出有關學術倫理相關事件,所以在報帳系統中需幫考試委員標註是屬於哪一類的口試委員。 是否為稀少或特殊性考試委員如下:
有博士學位且學術有成就(F):係指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或博士學位考試委員之組成有遴聘「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並經學校各系、所、院務會議或學位學程事務會議訂定其遴聘資格認定基準。
屬稀少或特殊性考試委員(G):係指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或博士學位考試委員之組成有遴聘「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並經學校各系、所、院務會議或學位學程事務會議訂定其遴聘資格認定基準。
圖一、欄位增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