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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帳系統之學位考試審查費改版
  • 卷期:v0055
  • 出版日期:2020-12-20

作者:陳俊佑 / 臺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程式設計組幹事

你的口試委員論文審查費及交通費報對了嗎?還不快來看到底改了些什麼地方。

報帳系統於109年10月23號改版,主要是依據109年9月30日通過的『國立臺灣大學碩、博士生學位考試審查費、論文指導費、校外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去做修改,修改部分如下。

學位考試審查費
在這次改版中學位考試審查費改為考試委員不分校內外,碩士班一律一千,博士班一律二千。

碩士班

博士班

1,000元

2,000元


學位考試交通費
交通費的部分有調整部分如底下紅色字體。

縣市名稱

金額

縣市名稱

金額

基隆市

400元

嘉義縣、市

2,500元

臺北市、新北市

400元

臺南市

3,000元

桃園市

500元

高雄市

3,300元

新竹縣、市

700元

屏東縣

3,600元

苗栗縣

900元

臺東縣

4,700元

臺中市

1,700元

花蓮縣

3,400元

彰化縣

2,000元

宜蘭縣

700元

南投縣

2,000元

澎湖縣

4,300元

雲林縣

2,500元

金門縣

4,600元

 

考試委員資格選項
由於學界不斷爆出有關學術倫理相關事件,所以在報帳系統中需幫考試委員標註是屬於哪一類的口試委員。 是否為稀少或特殊性考試委員如下:
有博士學位且學術有成就(F):係指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或博士學位考試委員之組成有遴聘「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並經學校各系、所、院務會議或學位學程事務會議訂定其遴聘資格認定基準。
屬稀少或特殊性考試委員(G):係指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或博士學位考試委員之組成有遴聘「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並經學校各系、所、院務會議或學位學程事務會議訂定其遴聘資格認定基準。

圖一、欄位增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