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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焦點新聞-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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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課程認列及憑證上傳系統簡介
  • 上版日期:2019-10-30

為因應科技部學術倫理課程時數之規範,本校已訂定學術倫理課程規範,並建置本系統。依規定,以下人員需接受6小時學術倫理課程:

  1. 自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班學生。
  2. 各計畫經費補助單位有規定者,如:首次申請科技部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

所有研習活動須經研究誠信辦公室認列,方為本校採認之學術倫理課程。系統分為認列、上傳、查詢三區塊(myNTU/行政業務/學術倫理課程登錄):

  1. 認列:系所帳號提出申請→研究誠信辦公室線上審查→完成認列(限系所單位公務帳號使用)
  2. 上傳:將已認列過的研習活動證明上傳(限系所單位公務帳號使用)
  3. 查詢:查詢個人被上傳的資料/查詢活動認列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