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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焦點新聞-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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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暑假如何能使用宿舍網路
  • 上版日期:2010-08-04

一、應屆畢業生需提早辦理離校手續,但暑假還需要住在宿舍

一般應屆畢業生為了工作或其它原因需提早拿到畢業證書,在住服組辦完退宿手續後24小時以內,原在宿舍使用的IP就會被計中的宿舍管理系統自動收回,同時無法在寢室內連上校園網路。然而畢業生辦離校手續的時間不一定,最早從5月初到下個學期(約9月中旬)開學會前都有,以前教務處規定超過7/31就視為下學期畢業,但此規定已取消。應屆畢業生若提早辦理離校手續但暑假還住在宿舍並需要使用網路者,需要自行上網註冊臨時網路使用資格。

二、如何自行上網註冊臨時網路使用資格

在住服組辦完退宿手續後,住服組的資料庫就會刪除畢業生的資料。為了讓應屆畢業生能繼續使用校園網路服務,應屆畢業生可自行到此網頁https://dorminfo.cc.ntu.edu.tw/summer_dorm/index.php登記

此步驟必須在尚未辦理退宿前完成,原因有二:第一為辦退宿後原有IP已被刪除,如要重新申請,必須住服組資料庫有住宿同學的資料,計中此時只能由住服組資料庫確認身份,才能繼續保留同學的宿網使用權;第二為在辦完離校手續後教務處就將身份改為校友,此時原在校生身份的的帳號密碼就無法使用,這就是為何要在退宿前先登記的兩個原因。不然連上述網頁的帳號密碼都無法登入。

三、使用上的限制

辦完離校手續後,原來的帳號密碼均無法使用(有帳號問題請電計中作業組tel:33665016),原來更改網卡的管理頁面http://dorm.ntu.edu.tw也無法登錄(如下圖)。如要更改,須請宿舍網管人員幫您修改。所以建議如有更換網卡需求者,請事先修改好後再辦理離校手續。無線網路的部份可以申請校友帳號(相關問題請電計中網路組tel:33665011),就能繼續使用臺大校園無線網路。

四、繼續使用寢室內有線網路,八月份須繳交100元網路使用費

下學期的網路使用費是2~7月,上學期的繳交期間為8月到隔年1月。續住生8月份的網路使用費可以不用先繳,但若是應屆畢業生且暑期又要住到8月者,一般去住服組繳交暑期住宿費時會詢問是否要先繳八月份網路使用費。事後補繳者需於7/31前至計中一樓服務櫃台直接補繳;到出納組繳費則需先至住服組開繳費單,再持繳費單至出納組繳費。